苏 洵-《唐宋八大家散文鉴赏大全集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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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孙子10曰:“善用兵者,无赫赫之功{11}。”使斯人而不用也,则吾言为过,而斯人有不遇之叹,孰知祸之至于此哉?不然,天下将被其祸,而吾获知言之名。悲夫!

    【注】

    1础:柱子底下的石墩。2山巨源:山涛,西晋名士。王衍:西晋大臣,少年才华出众。任宰相时清谈误国。3郭汾阳:唐代名将郭子仪,封汾阳郡王。卢杞:唐奸相,陷害忠良,搜括民财,后死于贬所。4不忮(zhì至)不求:不忌妒,不贪求。5惠帝:晋惠帝,为人痴呆。闻百姓饿死,问何不食肉糜。6德宗:唐德宗,在位25年,局势日坏。曾问左右:“人皆言卢杞奸邪,朕独不觉,何也?”7容:或许。8囚首丧面:不梳头,不洗脸,像个囚犯。9慝(tè特):邪恶。10孙子:孙武,春秋时战国人,著名的军事家,著有《孙子兵法》。{11}善用兵者,无赫赫之功:在敌人还没有准备好阵势时候,要迅速初级击败敌人,没有激烈的战争,却能取得战争的胜利。

    关于《辨奸论》这篇文章的作者和主题,一直争论颇多,学者考证是他人假借苏洵之名所作,也有人认为苏洵在文中诽谤王安石,是“不近人情”的作品。不管作者真人怎样,也无论作者对王安石的看法多么偏激,这篇看起来是“错误”的东西,却借助作者的文采和论述,千余年来传颂不绝,可见《辨奸论》还是有许多值得鉴赏之处的。

    本文通过分析一些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,从而得出“见微知著”的结论,提出了自己独特的识别人的标准。文章一开头就将天象和人事进行比较,指出了人事比天象更难以掌握,并证明这是“好恶”和“利害”的原因造成的:“好恶乱其中,而利害夺其外也”。

    文中,作者先列出了历史上山涛和郭子仪对王衍和卢杞的评论,然后发表自己的看法,他认为两个人的评论虽有道理,但是有所偏颇,因为有所疏漏,无法令人信服。这也为最后一段的“今有人”打下了铺垫,使得对后文的刻画水到渠成,顺理成章。可以说,论证之严密,笔锋之犀利,令读者备感酣畅淋漓。

    特别要指出的是,作者在《辨奸论》的结尾表示,希望自己的话不要应验。其言不中,人们仅仅认为他的话说过头了;其言不幸而中,他虽然会获得“知言之名”,而天下则将“被其祸”。全文都是围绕着“误天下苍生者必此人也”展开论述的,中心是强调“辨奸”,认为王安石是“大奸”,希望朝廷“见微而知著”,不要“举而用之”。不管作者和“今有人”之间的关系是如何紧张,从《辨奸论》总的精神看,并不是在发泄个人私愤,而是在为“天下虑”。

    后人评论

    茅坤《唐宋八大家?苏文公文钞》卷八:“养奇杰之才而特契出古者议能一节,以感悟当世,直是刺骨。”

    上欧阳内翰第一书

    内翰1执事2:洵布衣穷居,尝窃有叹。以为天下之人,不能皆贤,不能皆不肖。故贤人君子之处于世,合必离,离必合。往者天子3方有意于治,而范公4在相府,富公5为枢密副使,执事与余公、蔡公6为谏官,尹公7驰骋上下,用力于兵革之地。方是之时,天下之人,毛发丝粟8之才,纷纷然而起,合而为一。而洵也,自度9其愚鲁无用之身,不足以自奋于其间,退而养其心,幸其道之将成,而可以复见于当世之贤人君子。不幸道未成,而范公西,富公北,执事与余公、蔡公分散四出,而尹公亦失势,奔走于小官。洵时在京师,亲见其事,忽忽10仰天叹息,以为斯人之去,而道虽成,不复足以为荣也。既复自思,念往者众君子之进于朝,其始也,必有善人焉推之;今也,亦必有小人焉间之。今之世无复有善人也,则已矣。如其不然也,吾何忧焉。姑养其心,使其道大有成而待之,何伤?

    退而处十年,虽未敢自谓其道有成矣,然浩浩乎,其胸中若与曩者{11}异。而余公适亦有成功于南方,执事与蔡公复相继登于朝,富公复自外入为宰相,其势将复合为一。喜且自贺,以为道既已粗成,而果将有以发之也。既又反而思其向之所慕望爱悦之而不得见之者,盖有六人。今将往见之矣,而六人者已有范公、尹公二人亡焉,则又为之潸然{12}出涕以悲。呜呼,二人者不可复见矣!而所恃以慰此心者,犹有四人也,则又以自解。思其止于四人也,则又汲汲{13}欲一识其面,以发其心之所欲言。而富公又为天子之宰相,远方寒士{14}未可遽以言通于其前,余公、蔡公远者又在万里外,独执事在朝廷间,而其位差不甚贵,可以叫呼扳援{15}而闻之以言。而饥寒衰老之病,又痼{16}而留之,使不克自至于执事之庭。夫以慕望爱悦其人之心,十年而不得见,而其人已死,如范公、尹公二人者,则四人之中,非其势不可遽以言通者,何可以不能自往而遽已也?

    执事之文章,天下之人莫不知之,然窃自以为洵之知之特深,愈于天下之人。何者?孟子之文,语约而意尽,不为巉刻斩绝{17}之言,而其锋不可犯。韩子之文,如长江大河,浑浩流转,鱼鼋蛟龙,万怪惶惑,而抑遏蔽掩,不使自露,而人自见其渊然之光,苍然之色,亦自畏避,不敢迫视{18}。执事之文,纡馀委备,往复百折,而条达疏畅,无所间断。气尽语极,急言竭论,而容与闲易,无艰难劳苦之态。此三者,皆断然自为一家之文也。惟李翱之文,其味黯然而长,其光油然而幽,俯仰揖让{19},有执事之态。陆贽之文,遗言措意,切近的当,有执事之实。而执事之才,又自有过人者。盖执事之文,非孟子、韩子之文,而欧阳子之文也。夫乐道人之善而不为谄者,以其人诚足以当之也。彼不知者,则以为誉人以求其悦己也。夫誉人以求其悦己,洵亦不为也,而其所以道执事光明盛大之德,而不自知止者,亦欲执事之知其知我{20}也。

    虽然,执事之名满于天下,虽不见其文,而固已知有欧阳子矣。而洵也,不幸堕在草野泥涂之中,而其知道之心,又近而粗成。而欲徒手奉咫尺之书,自托于执事,将使执事何从而知之,何从而信之哉。洵少年不学,生二十五年,始知读书,从士君子游。年既已晚,而又不遂刻意厉行,以古人自期。而视与己同列者{21},皆不胜己,则遂以为可矣。其后困益甚,然每取古人之文而读之,始觉其出言用意,与己大别。时复内顾,自思其才则又似夫不遂止于是而已者。由是尽烧曩时所为文数百篇,取《论语》《孟子》《韩子》及其他圣人、贤人之文,而兀然端坐{22},终日以读之者七八年矣。方其始也,入其中而惶然,博观于其外,而骇然以惊。及其久也,读之益精,而其胸中豁然以明,若人之言固当然者,然犹未敢自出其言也。时既久,胸中之言日益多,不能自制,试出而书之,已而再三读之,浑浑乎觉其来之易矣。然犹未敢以为是也。近所为《洪范论》《史论》凡七篇,执事观其如何?嘻,区区而自言,不知者又将以为自誉以求人之知己也。惟执事思其十年之心如是之不偶然也而察之!

    【注】

    1内翰:唐宋时称翰林为“内翰”,这里指欧阳修,他当时任翰林学士。2执事:侍从左右的办事人员,旧时书信用为表敬套语,意谓不敢直接致函对方,而由其执事转达。3天子:指宋仁宗赵祯。4范公:范仲淹,字希文。5富公:富弼,字彦国。庆历三年(1043)任枢密副使(全国军事副长官),分掌北方、西方边防军事。6余公:余靖,字安道。庆历三年(1043)为右正言(谏官)。蔡公:蔡襄,字君谟。庆历三年(1043)为秘书丞、知谏院。7尹公:指尹洙,字师鲁。庆历初年以太常丞知泾州(今甘肃泾川),又以右司谏知渭州(今甘肃陇西),并兼任泾原路经略部署。8毛发丝粟:喻细小平凡。9度(duó夺):忖度,估量。10忽忽:心绪愁乱的样子。司马迁《报任少卿书》:“忽忽若有所亡。”{11}曩(nang囊上声)者:从前。{12}潸(shān删)然:流泪的样子。{13}汲汲:心情急切的样子。{14}远方寒士:作者自指。{15}扳(pān攀)援:攀附援引。{16}痼(gù固):久病难治。{17}巉(chán蝉)刻斩绝:形容文辞锐利尖刻。{18}迫视:就近看。{19}仰揖让:形容文章的结构既有变化又严谨有序。揖让,宾主相见的礼仪。{20}知其知我:意谓知道我是您的知己。其,指代作者苏洵自己。我,指代欧阳修。{21}同列者:地位相同的人。这里指一起读书的人。{22}兀(wù务)然端坐:形容读书时用心认真的神态。兀然,稳坐不动的样子。

    苏洵的《嘉祐集》中收有写给欧阳修的书信共五封,本文是其中的第一封,故称“第一书”。苏洵上欧阳修书共有五篇,以第一篇最为知名。此书作于仁宗嘉祐元年(1056年),当时作者由四川地方官张方平等人推举,携带了苏轼、苏辙二子一同上京赴试。他上书刚任翰林学士不久的欧阳修陈述渴慕之情,希望能够得到他的赏识和荐引。此时苏洵乃一介布衣,而欧阳修早已名扬天下,位居显要,可见行文措辞颇为不易。然而这封信却毫无摇尾乞怜之状,苏洵写得洋洋洒洒,举重若轻,不卑不亢地推荐自己,既周详精细,又委婉得体。

    文首从“贤人君子之处于世,合必离,离必合”说起,列举叙述欧阳修等人的情况。既处处与自己道的成与未成、用世的进退出处有关,又时时映带出自己的慕望爱悦之情、汲汲求识之意。这样落笔一来可以避免在信一开始便作自我介绍或提出请求的唐突,使文意委婉而不露;二来在堂皇正大的议题中带出自己十年思贤养心的经历、感受,不仅气势阔大纵放,而且亲切自然;三来为以下对欧阳修的称许和希望得到他的赏识,作了很好的铺垫。

    在铺垫充分以后,苏洵欲扬先抑,先排除已故的范仲淹、尹洙二公,又排除为天子宰相的富弼,以及远在千里之外、不便通言的余靖、蔡襄三公,最终点出只有欧阳公才是唯一“可以叫呼扳援而闻之以言”的人,这既是上文纵论六人离合的归结,同时又是作者之所以要给欧阳修写这封信的一个重要原因——希望能得到欧阳修的荐引。

    文章后一部分继承上文,因为有求于欧阳修,自然要说些恭维的好话。不过苏洵极有分寸,他先从欧阳修的文章入手,自称是“洵之知之特深”,博取好感,而后采取反复对比、映照、烘托,称赞孟子和韩愈的文章,与欧文并列比较,突出了欧文的委婉曲折,从容不迫。可以说是用迂回方式对欧阳修文章作了极高评价。

    在推崇后,作者又提出誉人求“悦己”和“知我”的区别,自己以后者自居,虽然有自我表白的意思,但也很能反映出苏洵耿直无阿附之意的个性和行文运思的周密详备,无懈可击。信直到最后,才转入自我介绍的正题,将自己道之初成所经历的三个阶段写得十分精练概括,不仅真实可信,而且生动形象。末句,作者一方面用“嘻!区区而自言,不知者又将以为自誉以求人之知己”的自嘲来总结。以“惟执事思其十年之心如是之不偶然也而察之”一语结束全文,再次点明写给目的,真是天衣无缝,手法何等高明!

    后人评论

    茅坤《唐宋八大家?苏文公文钞》卷三:“此书凡三段,一段历叙诸君子之离合,见己慕望之切;二段称欧公之文,见己知公之深;三段自叙平生经历,欲欧阳公之知之也。而情事婉曲周折,何等意气,何等风神!”

    张益州画像记

    至和元年秋,蜀人传言,有寇至边。边军夜呼,野无居人。妖言流闻,京师震惊。方命择帅,天子曰:“毋养乱,毋助变!众言朋兴,朕志自定。外乱不足,变且中起。既不可以文令,又不可以武竞。惟朕一二大吏,孰为能处兹文武之间,其命往抚朕师?”乃推曰:“张公方平其人。”天子曰:“然。”公以亲辞,不可,遂行。冬十一月至蜀。至之日,归屯军,撤守备,使谓郡县:“寇来在吾,无尔劳苦。”明年正月朔旦1,蜀人相庆如他日,遂以无事。又明年正月,相告留公像于净众寺。公不能禁。

    眉阳苏洵言于众曰:“未乱易治也,既乱易治也。有乱之萌,无乱之形,是谓将乱。将乱难治:不可以有乱急,亦不可以无乱弛。惟是元年之秋,如器之欹2,未坠于地。惟尔张公,安坐于其旁,颜色不变,徐起而正之。既正,油然而退,无矜容。为天子牧小民不倦,惟尔张公。尔繄3以生,惟尔父母。且公尝为我言:‘民无常性,惟上所待。人皆曰蜀人多变,于是待之以待盗贼之意,而绳之以绳盗贼之法。重足屏息之民,而以砧斧令4,于是民始忍以其父母妻子之所仰赖之身,而弃之于盗贼,故每每大乱。夫约之以礼,驱之以法,惟蜀人为易。至于急之而生变,虽齐鲁亦然。吾以齐鲁待蜀人,而蜀人亦自以齐鲁之人待其身。若夫肆意于法律之外,以威劫齐民,吾不忍为也!’呜呼!爱蜀人之深,待蜀人之厚,自公而前,吾未始见也。”皆再拜稽首曰:“然”。

    苏洵又曰:“公之恩在尔心;尔死,在尔子孙。其功业在史官,无以像为也!且公意不欲,如何?”皆曰:“公则何事于斯?虽然,于我心有不释焉。今夫平居闻一善,必问其人之姓名,与其邻里之所在,以至于其长短小大美恶之状;甚者,或诘其平生所嗜好,以想见其为人,而史官亦书之于其传。意使天下之人,思之于心,则存之于目;存之于目,故其思之于心也固。由此观之,像亦不为无助。”苏洵无以诘,遂为之记。

    公,南京人,为人慷慨有大节,以度量雄天下。天下有大事,公可属。系之以诗曰:天子在祚5,岁在甲午。西人传言,有寇在垣6。庭有武臣,谋夫如云。天子曰嘻,命我张公。公来自东,旗纛舒舒。西人聚观,于巷于涂。谓公暨暨7,公来于于8。公谓西人:“安尔室家,无敢或讹。讹言不祥,往即尔常。春尔条桑,秋尔涤场。”西人稽首,公我父兄。公在西囿,草木骈骈9。公宴其僚,伐鼓渊渊。西人来观,祝公万年。有女娟娟,闺闼闲闲。有童哇哇,亦既能言。昔公未来,期汝弃捐。禾麻芃芃10,仓庾崇崇。嗟我妇子,乐此岁丰。公在朝廷,天子股肱。天子曰归,公敢不承。作堂严严{11},有庑{12}有庭。公像在中,朝服冠缨。西人相告,无敢逸荒。公归京师,公像在堂。

    【注】

    1正月朔旦:农历元旦。2欹(qi七):倾斜。3繄(yi衣):惟,是。4重(chóng从)足:叠足而立,恐惧不敢前进。屏(bǐng丙)息:不敢出大气。砧(zhēn针):古代腰斩时用的垫板。5祚:皇位。6垣:墙。此处引申为边境。7暨暨(jì既):果敢坚决的样子。8于于:行动舒缓自得的样子。9骈骈:繁茂的样子。10芃(peng朋)芃:茂密繁盛的样子。{11}严严:庄严肃穆的样子。{12}庑(wǔ武):大堂周围的廊屋。

    张益州,益州(今四川成都市)太守张方平,字安道,南京(今河南商丘)人。张方平于宋仁宗至和年间治蜀平乱,本文即以此为内容,通过对蜀人为张方平留像一事的缘起的记述,赞扬“约之以礼,驱之以法”的治民思想。

    文章借与蜀人的对话,入手便直接点明侬智高将入寇的谣传所发生的时间地点,就弭乱、治蜀和留像三层,发表议论。首先指出,四川当时所面临的局势,“有乱将萌,无乱之形”的“将乱”状况,正是在这种百姓流离朝廷不安的形势下,文章借天子之口,有意渲染了处理这一事件的困难,而张方平“安坐于旁,颜色不变,徐起而正之”,可见张公胸有成竹、举重若轻的大将风度给人印象生动鲜明。

    然后,作者就势转述张公对治蜀的看法,表现出张方平“爱蜀人之深,待蜀人之厚”的内心,从而使人物的形象显得更加丰满更加充实。张公至蜀,“归屯军,撤守备,使谓郡县:寇来在吾,无尔劳苦”,仅用18个字,便将张方平处乱不惊,指挥若定的胆识和容貌展示无余。揭示了他何以能在短短的一年内使蜀境大安、人民相庆,以及为何受到百姓拥戴,乃至不顾他本人的反对而为他留像的真正原因。既然张方平厚待蜀人,那么他受到蜀人的拥戴和感恩以至留像纪念是很自然的。

    这段文字记载了张方平治蜀弭乱的起因、经过和结局,简洁明了。但文章层层推进,波澜起伏,令人难忘。最后,作者用“由此观之,像亦不为无助”一语收束,笔力千钧。文章最后部分用诗的形式称扬张方平的政绩,作为全文的总结和补充,它首叙蜀乱,次言命师平乱,继写公宴其僚,妇子乐岁,末归结于感恩留像,层次分明,结构缜密,使人物形象丰满有力,事情有始有终。

    后人评论

    曾巩《苏明允哀辞》:“明允每于其穷达得丧,忧叹哀乐,念有所属,必发之于此;于古今治乱兴坏、是非可否之际,意有所择,亦必发之于此;于应接酬酢万事之变者,虽错出于外,而用心于内者,未尝不在此也。”

    管仲论

    管仲相桓公,霸诸侯,攘1夷狄,终其身齐国富强,诸侯不敢叛。管仲死,竖刁、易牙、开方用2,桓公薨于乱,五公子争立3,其祸蔓延,讫简公4,齐无宁岁。

    夫功之成,非成于成之日,盖必有所由起;祸之作,不作于作之日,亦必有所由兆。故齐之治也,吾不曰管仲,而曰鲍叔5;及其乱也,吾不曰竖刁、易牙、开方,而曰管仲。

    何则?竖刁、易牙、开方三子,彼固乱人国者,顾其用之者,桓公也。夫有舜而后知放四凶6,有仲尼而后知去少正卯7。彼桓公何人也?顾其使桓公得用三子者,管仲也。

    仲之疾也,公问之相。当是时也,吾以仲且举天下之贤者以对,而其言乃不过曰“竖刁、易牙、开方三子,非人情,不可近”而已。呜呼!仲以为桓公果能不用三子矣乎?仲与桓公处几年矣,亦知桓公之为人矣乎?桓公声不绝于耳,色不绝于目,而非三子者,则无以遂其欲。彼其初之所以不用者,徒以有仲焉耳。一日无仲,则三子者可以弹冠而相庆矣。仲以为将死之言,可以絷8桓公之手足邪?夫齐国不患有三子,而患无仲;有仲,则三子者三匹夫耳。不然,天下岂少三子之徒哉?虽桓公幸而听仲,诛此三人,而其馀者,仲能悉数而去之邪?呜呼!仲可谓不知本者矣!因桓公之问,举天下之贤者以自代,则仲虽死,而齐国未为无仲也。夫何患三子者?不言可也。

    五伯9莫盛于桓、文。文公之才,不过桓公,其臣又皆不及仲。灵公之虐10,不如孝公之宽厚。文公死,诸侯不敢叛晋;晋袭文公之馀威,犹得为诸侯之盟主百馀年。何者?其君虽不肖,而尚有老成人焉。桓公之薨也,一败涂地,无惑也。彼独恃一管仲,而仲则死矣。夫天下未尝无贤者,盖有有臣而无君者矣。桓公在焉,而曰天下不复有管仲者,吾不信也。仲之书,有记其将死,论鲍叔、宾胥无之为人,且各疏其短。是其心以为数子者,皆不足以托国;而又逆知其将死,则其书诞谩{11}不足信也。

    吾观史鳅{12},以不能进蘧伯玉{13}而退弥子瑕,故有身后之谏。萧何且死,举曹参以自代{14}。大臣之用心,固宜如此也!夫国以一人兴,以一人亡,贤者不悲其身之死,而忧其国之衰。故必复有贤者,而后可以死。彼管仲者,何以死哉?

    【注】

    1攘:排斥。2竖刁:官为寺人,古代宫中供使唤的小臣。易牙:善烹调,烹子为羹以献桓公。开方:背亲以事桓公。3五公子争立:齐桓公有子十余人,得君位者五人。无诡立三月被杀,继位的有孝公(10年)、昭公(20年)、懿公(4年)、惠公(10年)。4简公:齐简公,公元前484年立,上距齐桓公之死约160年。5鲍叔:齐大臣,管仲本齐桓公之仇,因鲍叔力荐而被重用。6四凶:尧时浑敦、穷奇、梼杌、饕餮四人。相传是不服舜管理的四个部落首领,后皆被舜流放。7少正卯:春秋时鲁人,聚徒讲学。传说孔子任鲁司寇,三月即诛少正卯。8絷(zhí直):绊马的绳子。此处作动词,是指羁绊、束缚。9五伯:五霸。春秋时先后称霸的五个诸侯,以齐桓、晋文为最。10灵公之虐:晋灵公,晋文公的少子。暴虐,在位14年被杀。{11}诞谩:荒诞无稽,瞎说骗人。{12}史鳅(qiū秋):春秋时卫国大夫。死后不成礼,以尸谏,卫君闻之感悟,退弥子瑕而用蘧伯玉。{13}蘧(qú瞿)伯玉:名瑗,春秋时卫国的勇士。{14}萧何:汉初丞相。曹参:西汉开过功臣。萧何死后相位由曹参继任,一切遵照萧何原定制度治政,世称“萧规曹随”。

    管仲是春秋时期齐国著名的政治家,辅佐齐桓公富国强兵,使其成为春秋第一个霸主。后人对管仲虽有微词,看法不一,但是总体还是肯定了他的治国辅政功劳。苏洵这篇文章,却偏偏语出“妄言”,认为管仲并没有治理齐国的功劳,却有乱齐之过,因为他死前未能向桓公推荐能替代他的贤人,以致在他死后竖刁、易牙、开方三人搞乱了政局,造成齐国的大乱。

    作者因此抓住管仲死前未能向桓公举贤自代的重大失误来展开文章。首段以简明扼要的语言摆出事实:管仲生前齐国大治,“终其身齐国富强,诸侯不叛”。管仲死后“其祸蔓延,讫简公,齐无宁岁”。突出了管仲生前死后齐国的不同局面,对照鲜明,发人深思,为下文的立论作了铺垫。而后明确提出自己的观点:“齐之治也,吾不曰管仲,而曰鲍叔。及其乱也,吾不曰竖刁、易牙、开方,而曰管仲。”再一次强调,管仲无治齐之功,却有乱齐之过。

    在分析管仲的过错时,苏洵结合了桓公的为人来分析,剖析犀利,层层深入,特别是:“诛此三人,而其馀者,仲能悉数而去之邪?”语气斩截,强调了举贤自代才是根本的办法,非常有说服力。最后,作者又将笔触从齐国拓展到晋国,将齐晋两国进行横向比较。指出“仲之书”中所记述的管仲临死前所说的话是“其书诞谩不足信也”,认为是因为鲍叔牙、宾胥无的为人不足以拿国家相托付,才不向桓公推荐他们为相的,这也不能成为管仲不举贤自代的理由,难道堂堂齐国除此之外再无贤人了吗?

    最后一段中,作者列举了史鳅、萧何的例子来反衬管仲。史鳅生前未能进贤退佞,深以为憾,临死之时吩咐儿子把他的尸体停放在窗下,进行“尸谏”,这就是文中所说的“身后之谏”。使得前来吊唁的卫灵公,能够及时地醒悟过来。而萧何,在去世之前及时推举了曹参代替自己,以后“萧规曹随”,使得西汉基业继续得到巩固。

    在作了这样一系列的铺垫和例证以后,苏洵紧接上面的文意抒发议论:“大臣之用心,固宜如此也!”即大臣的用心,本来就该像史鳅、萧何那样临死也要为国家着想,可是管仲却没有做到。因此作者不由得不把矛头直接指向管仲:“贤者不悲其身之死,而忧其国之衰,故必复有贤者而后可以死。彼管仲者,何以死哉?”言下之意认为管仲不算贤者,因为他只悲哀自身之死,而没有担忧国家之衰。话虽说得含蓄,但针砭管仲之意还是十分明显的。

    作为一篇评论历史人物的文章,本文避免了落入俗套的业绩评述,在观点上更是不蹈袭前人的陈说,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并加以论证。撇开其他功劳,仅仅着眼于宰相的责任,就管仲死前未能为桓公举贤自代这一点进行分析,使得文章视角独特,含义精深。对管仲的这一批评也算是切合情理,并非苛求,足见苏洵思维的缜密,凸现了“老苏史论遒劲详密”的特点。

    后人评论

    王昊在《苏洵传》中赞赏苏洵的政论文说:“文辞雄奇坚挺,笔势浩荡,雄辩滔滔,架构大开大合,纵横捭阖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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